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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张光博
出版社:吉林人民出版社
出版日期:2005-01-01
译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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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SBN:720604557 |
| 开本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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装帧: |
原价:
50 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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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克思主义是认识世界的真理体系,由一系列的基本原理所构成,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,是人类认识世界的科学认识路线。只有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,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法律观,才能建立起科学的法学。法学是从属于国家学说的,与统治阶级的利益密切相关,仅次于经济学中的基本问题。历来被剥削阶级用来塑造公平、正义的假象,为社会物权辩护,为剥削的存在辩护,为资本主义的压迫秩序辩护。指望他们公正无私地拿出一个科学的见解是不可能的。为了使法学成为科学业,应当像马克思那样学习法学,坚持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基本原理,同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联系起来,批判地继承和借鉴古今中外一切有益的法文化成果,才能达到科学法学的真理彼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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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编 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基本原理的稳定性和与时俱进的品格 一、马克思恩格斯论国家 二、社会主义国家的理论和实践 三、邓小平理论与法制建设 四、邓小平理论法学概述 五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繁荣法学 第二编 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指导使法学成为科学 一、法学研究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二、比较宪法的对象、研究方法和体系 三、制度、体制和法 第三编 分清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和西方议会民主与法制的界限 一、社会主义民主在中国的胜利 二、民主问题辨析 三、马克思主义民主观 四、两种民主比较 第四编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在法学学科中的作 更多>> 您的浏览器越来越慢了?为什么不尝试一下更快的上网体验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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